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7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627号)文件标准测算,西部航空自2011年2月22日(出票日期)起重新调整征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如下:
一、 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5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90元燃油附加费;
二、 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及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燃油附加费;